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陈XX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经律师介入成功撤案

陈XX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经律师介入成功撤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8 · 132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苏南彪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5年
律所:福建尚大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502202110406240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5259268582
代表案例:12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专业团队,业务全面。合同事务、公司业务、刑事辩护等专业律师。
更多>
导读:2018年8月8日,海沧公安分局接移送案件,厦门某某工艺品有限公司为中国某某进出口公司虚开3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250440.43元,公司实际负责人陈XX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检察院阶段,苏南彪律师团队介入,经阅卷、会见等分析,发现已过追诉时效,提交法律意见书后,公安撤案。
陈XX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经律师介入成功撤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直是经济犯罪领域的重点打击对象,其危害不容小觑。近年来此类犯罪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给国家税收造成了巨大损失。然而,并不是所有被指控的案件都经得起法律的推敲。今天要讲述的陈XX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就有了不一样的结果。

2018年8月8日,海沧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厦门市海沧区XX移送的案件。原来,厦门某某工艺品有限公司在2013年2月、3月、4月为中国某某进出口公司虚开了3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达XXX.96元,税额250440.43元,还取得违法所得160884.60元。而犯罪嫌疑人陈XX自公司成立以来就担任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等职务,是公司的实际负责人,因此被指控涉嫌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在案件进入检察院阶段后,陈XX及其家属委托了福建尚大律师事务所的苏南彪律师团队介入处理。苏南彪律师,毕业于政法大学,拥有法律硕士学位,是福建尚大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自2021年执业至今。他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近百件,包括不起诉撤案缓刑、较大幅度减刑的经典案例,主要涉及诈骗罪、开设赌场罪等多种罪名,对社会新型犯罪有专业研究,同时还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和证券从业资格。

接手案件后,苏南彪律师团队迅速展开行动。他们首先进行了细致的阅卷工作,对案件的每一个细节都进行了深入研究。随后,律师多次会见陈XX,全面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经过团队的缜密分析,他们寻找到了该案的关键突破口——该案已经过了追诉时效

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有效期限。在我国,犯罪行为超过一定的期限,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有不同的量刑幅度,对应不同的追诉时效。在本案中,由于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以及犯罪情节等因素,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

苏南彪律师团队迅速整理相关材料,撰写了详细的法律意见书。在法律意见书中,他们详细阐述了案件已过追诉时效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这份法律意见书有理有据,充分体现了律师团队的专业素养和对法律的精准把握。

在提交法律意见书后,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律师团队提出的观点合理,遂将案件退回公安。最终,公安作出撤案处理。这一结果不仅为陈XX洗清了冤屈,也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和严谨。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法律是公正的,但也需要专业的律师去发现其中的关键要点。在面对刑事指控时,当事人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也要明白,追诉时效是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苏南彪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成功为陈XX争取到了公正的结果,再次证明了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在案件中的重要作用。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