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某矿业公司资金困难,与李XX签订《合作探矿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由李XX代为偿还债务并合作至2030年。李XX依约履行主要义务,2022年因不可抗力停工。此时,矿业公司股东结构变动,登报解除合作协议并起诉要求判决解除。这起案件涉及民商事合同纠纷。云南新秀律师事务所的和兆麟律师,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专业,有多年广东公安法制系统工作经验,对刑事案件细节有深入认知,2009年开始执业,擅长重大民商事债权债务纠纷和重大刑事案件。
和兆麟律师接受委托后,潜心研究案情。他认为,李XX在矿业公司财务困难时出资挽救并投入巨额资金,而矿业公司要求解除合同、独占经营权的行为构成违约。且矿业公司取回《营业执照》副本后拒绝出具给李XX,导致其无法领取经营许可证,无法继续开工。虽李XX有轻微违约,但构不成根本违约,对方无权解除合同。基于这些判断,和兆麟律师凭借丰富的民商事案件处理经验,做出反诉对方的决策,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合作协议。最终,一审二审法院均支持了这一观点,为当事人挽回了数千万损失。
另一起案件中,吴XX与周某某、某某某石料场合作经营XX厂,被告通知原告解除合同并答应撤资。后来XX厂承接高速公路供货大项目,利润巨大,原告要求全额支付撤资款并分割后期利润,双方就投资及利润分配、设备属性问题产生纠纷。和兆麟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分析案情,从法理、事实和程序多方面入手应诉。他指出,合作协议已解除,原告在清算前期投入及收益后撤资,被告已承诺回购撤资款并支付大部分款项。同时,和兆麟律师还发现原告既要求支付剩余撤资款又要求后期分红的逻辑矛盾。他认为,合同解除后原被告只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不再有投资合作关系。最终,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关于分红的诉求,为当事人挽回了数千万损失。
和兆麟律师常秉持“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理念,在这两起案件中,他深挖细节,从多方面把握案情,做出准确判断和决策,为当事人挽回了巨额损失。处理此类民商事合同纠纷,关键在于深入研究案情,准确把握合同履行情况和当事人行为,依据法律规定做出合理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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