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遗产继承纠纷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就住房公积金的分割比例产生争议并不少见。湖北黄冈蕲春县的郑汉斌律师,作为湖北识度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长期专注于婚姻家事等领域的法律业务,在处理这类纠纷上经验丰富。
2026年1月13日,被继承人安X去世,遗留住房公积金257766.73元。原告韩XX是被继承人的母亲,被告安X慧是被继承人的女儿,二人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离婚后,被告长期由被继承人抚养,而原告年事已高、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因此主张在遗产分割时予以多分。但双方就继承比例无法协商一致,于是原告委托郑汉斌律师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分割案涉住房公积金,并考虑自身情况予以多分,同时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郑汉斌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处理过众多类似案件。在这起案件中,他以原告年老体弱、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为核心依据,结合《民法典》关于遗产分配应当照顾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继承人的规定,提出多分遗产的合法主张。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郑律师侧重于情理法结合调解,围绕原告高龄、无收入等客观情况,努力促成对方理解与让步。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原告韩XX分得案涉住房公积金的60%,计154660元;被告安X慧分得案涉住房公积金的40%,计103106.73元;住房公积金由原告领取,原告在领取后7日内向被告支付相应份额;双方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5166元,减半收取2583元,由原告韩XX负担。
郑汉斌律师长期认为,在遗产继承纠纷中,准确适用法律依据,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键。在这类案件中,核心风险在于如何合理争取困难继承人的权益。
一种常见的预防方式是,在涉及遗产继承时,提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明确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对于生活困难的继承人,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以证明其生活状况,为争取合理的继承份额提供有力支持。同时,在纠纷发生时,尽量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避免矛盾激化,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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