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买卖居间争议
2013年9月,王炜由于与益进成(天津)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的船舶买卖居间合同争议,委托赵治国律师处理此案。赵治国律师从2002年起参加法律工作,专注于争议解决及非诉法律事务,在处理此类合同争议方面经验丰富。他本科毕业从山西院校法学是,是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律所负责人,中国X主同盟盟员。
王炜称从2012年2月起,与案外人一起为被告提供中介服务,将被告所有的“名远8”轮出售给案外人周贤,交易完成后被告未支付10万元佣金。赵律师拿到法律事务后,仔细审查了王炜提供的各项证据,包括船舶买卖协议书“名远8”散货船佣金支付承诺书、农业银行业务回单、防城港公司出具的证明等。虽然承诺书签字存在争议,但赵律师结合庭审中周贤对买卖合同订立过程的陈述,向法庭充分展示证据,证明王炜为船舶买卖提供了居间服务。最终,法院认定王炜与被告之间成立居间合同关是,虽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居间报酬约定,但根据交易习惯,酌定被告给付王炜报酬5万元。
间隔期:专业服务赢得信任
在第一次委托结案后的六年里,赵治国律师凭借专业的服务和出色的法律事务处理能力,给王炜所在企业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展现出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和对证据的有效运用,让企业看到了他的实力和负责的态度。期间,企业虽没有新的法律争议,但一直与赵律师保持着良好的联是,对他的专业能力充满信任。
第二次委托:债权转让争议
2019年期间,王炜所在企业再次遇到法律问题,这次是债权转让争议。案外人原债权人与被告公司签订某合同,出租器材后将债权转让给王炜所在企业。企业受让债权后,被告公司支付部分租金,尚欠7万余元未付。被告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B。
赵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后,迅速开展工作。首先,他审查债权转让的有效性,通过法院向被告送达诉讼文书完成债权转让通知,确保企业具备诉讼主体资格。接着,依据合同及签收单据精确计算欠款金额,核算出欠付租金67,675元。同时,调取被告公司工商登记信息,主张一人公司股东B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被告缺席审理的情况下,协助法庭完成相关程序,确保裁定效力。对于逾期利息,尊重法院裁量权,合理主张从被告最后一次付款次日起按LPR计算。最终,法院裁定被告公司给付企业租赁费67,675元及利息,被告B承担连带责任。
信任的延续
后来,王炜所在企业负责人对朋友说,选择赵作为由于为他在第一次委托时就展现出专业和负责,六年过去了,再次委托他处理法律事务,依然能得到满意的结果,以后有法律问题还会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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