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满心欢喜地与江苏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该公司开发的一套房屋,总房款100多万元。合同明确约定,对方应在2020年交付符合法定及合同约定标准的房屋,若逾期交房超90日,我继续履行合同的话,对方需按日以已付房款的万分之0.5支付违约金。我依约付清了全部首付款30多万元,还通过按揭贷款支付了剩余的80多万元,全面履行了付款义务。
然而,对方却未能按约交房,还多次向业主发出延期交付通知。2023年在当地XX组织的业主见面会上,对方出具会议纪要承诺,若当年案涉楼栋未达到验收标准,自2023年起除合同约定违约金外,另行按每日XX元标准向业主支付赔偿,直至实际交房。可即便如此,对方仍未履行承诺,直到2025年5月才正式交房,距合同约定交房日逾期1000多天,距承诺的额外赔偿起算日也逾期800多天。
就逾期交房违约金及额外赔偿事宜,我与对方多次协商,却始终没有结果。我咨询过一些人,有人说“这官司不好打”,我心里越来越没底,非常无助,感觉自己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后来,经朋友介绍,我找到了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的刘智律师。刘智律师从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证号是13201202210465694,服务地区为江苏-南京,律所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09号雨花客厅2栋13楼。他具有法律和化学双教育背景,还有化工检验检测执业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执业证,并且具有多年化学专业及从业背景。执业至今,他承办了大量刑事及民商事案件,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多起相关案件,同时在公司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刘智律师还是法佑化成律师团队负责人,曾担任重工企业、五星级酒店、药企的法律顾问,参与过标的额千万元债务纠纷案,这些丰富的履历让我眼前一亮,我决定委托他帮我维权。
委托刘智律师后,他迅速展开行动。2025年7月,他在律所仔细研究了我提供的合同、会议纪要等材料,指出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明确约定以及会议纪要中额外赔偿承诺的重要性,为后续诉讼奠定了基础。之后,他多次前往镇江某人民法院,与法官沟通案件情况,详细阐述我方的诉求和依据,让法官对案件有了更清晰的了解。庭审中,面对被告提出的逾期交房系疫情不可抗力所致,应扣除疫情期间;原告主张的额外赔偿属于重复赔偿,且被告因纳入保交楼范围,资金困难无力支付该笔费用等抗辩理由,刘智律师冷静应对,精准反驳。他指出疫情虽属不可抗力,但被告主张的扣减期间应结合案涉项目实际停工情况合理认定,不得无依据大幅扣减逾期天数;案涉会议纪要是被告在XX组织下向业主作出的书面承诺,系双方合同义务的补充,合法有效,被告应依约履行,该额外赔偿并非合同违约金的重复计算,而是被告对自身违约行为的额外承诺,应予支付;原告已全面履行付款义务,被告逾期交房千余天,严重损害原告合法权益,其资金困难并非免除赔偿责任的法定理由,应依约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最终,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采纳了刘智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依法作出民事判决。确认被告逾期交房构成违约,结合疫情不可抗力因素,酌情扣减4个月逾期天数,判令被告向我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10万多元;认可被告出具的会议纪要中额外赔偿承诺的效力,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判令被告另行向我支付逾期交房赔偿金2万元左右;驳回我的其他诉讼请求。我成功获赔违约金及赔偿金合计10多万元,远超原诉讼请求的违约金金额,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这次维权经历让我深刻体会到,遇到专业的律师是多么重要,刘智律师不负所托,用专业和负责帮我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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