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得从2015年说起。朱XX和丈夫育有四名子女,丈夫和大儿子先于她去世。那年,朱XX和三个子女签了《房产分配份额协议》,约定卖了家庭共有的房子后,朱XX拿50%售房款自己保管,百年后由三个子女平分。2020年,房子卖了237万,朱XX名下有118万多。
2023年2月,朱XX去世。李XX和姐姐准备分遗产时,发现母亲名下售房款只剩不到两万。弟弟李X说母亲生前把钱都赠与他了,或者用于日常开销,不能再当遗产分割。李XX和姐姐觉得弟弟和母亲住一起,擅自拿走了母亲的钱,应该返还并分割。他们自己去和弟弟协商,可弟弟根本不听,这让李XX他们既着急又无奈,不知道该怎么办。
后来,李XX经人介绍找到了上海赫法律师事务所的黄俊华律师。黄俊华律师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执业以来承办过300多件案子,在债权债务等领域经验丰富。
黄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梳理材料,发现了关键细节。弟弟在庭审中的陈述前后矛盾,比如对于100万元银行贷款,第一次说不清楚去向,等黄律师调取转账记录证明钱进了他账户后,又说是母亲赠与的;对于5万元,说取现给母亲日常花销,却拿不出取现记录;对于14万元,说母亲归还借款,也拿不出借条或转账凭证。
围绕这个关键细节,黄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他先收集了《房产分配份额协议》,这能证明母亲没在生前处分财产。又通过法院调查令,调取了母亲名下银行账户的交易明细,还原了售房款的流向。还找了两位邻居出庭作证,证明弟弟照顾母亲较多,但也强调口头表示不能替代法定遗产分割规则。
庭审中,双方展开激烈交锋。弟弟坚称钱是母亲赠与或花掉的,黄律师则指出母亲近90岁高龄,短期内频繁操作大额资金,且都在到账两日内转出,不符合常理。弟弟解释前后矛盾,不应采信。考虑到弟弟照顾母亲较多,可以酌情多分,但不能独占。
2023年底,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采纳了黄律师的观点,认定119万元售房款是母亲遗产,弟弟的解释不成立。考虑到弟弟照顾母亲较多,判决这119万元及其他小额遗产约128万元归弟弟所有,但弟弟要给李XX和姐姐各375,200元,合计75万余元。听到判决结果,李XX紧张的心情终于放松下来,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涉及遗产分配,提前签订书面协议很重要。第二,保管好银行流水等关键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遗产分配要按法律来,不能因为和老人住一起就独占财产。遇到遗产纠纷别慌,在这个案子里,黄俊华律师通过调查银行流水、抓住对方陈述矛盾点等方式,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得的遗产折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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