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某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为了给逝去的亲人找个安息之所,向某陵园公司购买墓位,却遭遇了一场噩梦。2020年,他满心期待地选定了墓位,支付了款项,本以为一切都尘埃落定,可当准备安葬逝者时,却被告知这个墓位已经被卖给了别人。这犹如晴天霹雳,让曾某某一家陷入了极度的痛苦和愤怒之中。自己的钱花了,却无法实现安葬亲人的目的,这让他们该如何是好?合同的无法履行,让曾某某一家陷入了深深的困境,他们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这个迷茫的时刻,这个案子交给了河南览山律师事务所的冯居昊律师和实习律师王XX。冯居昊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本科,拥有二级建造师证书,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深耕民商事领域多年,尤其专精于交通事故、工伤等损害赔偿案件,在劳动仲裁、离婚纠纷、合同纠纷等细分领域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接受委托后,冯居昊律师深知这个案子的复杂性和重要性。他仔细研究了曾某某提供的合同、付款凭证等材料,敏锐地意识到这是一起因陵园公司内部管理失误导致的合同违约案件。为了收集更有力的证据,他和团队多次前往陵园现场,拍摄照片,与工作人员进行录音。在庭审中,面对被告提交的台账、选位图等抗辩证据,冯居昊律师沉着应对。他通过展示现场照片和录音,有力地证明了被告存在管理失误及根本违约的事实。
法院围绕是否违约、合同应否解除、各项损失应否支持展开审理。冯居昊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九百九十六条等相关法条,为曾某某据理力争。他指出,墓位具有人格与精神价值,被告的违约行为给曾某某一家造成了极大的精神损害,应该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经过一番激烈的庭审,最终法院认定被告因内部失误导致原告选定墓位被他人占用,构成根本违约,合同应予解除。判决被告返还原告购墓款、权证费共计40020元,并按年利率3.85%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同时支付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冯居昊律师的执业理念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把您的事,当成我自己的事来办,不放过任何一个能为您争取利益的细节”。在这个案件中,他用实际行动践行了这一理念。他没有满足于仅仅赢得官司,而是紧盯执行兑现,确保曾某某一家的权利真正落地。他的专业和尽责,不仅为曾某某一家讨回了公道,也彰显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在法治的道路上,像冯居昊这样的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操守,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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