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诈骗案一审结果不理想
当事人赴境外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在2020年9月至2021年5月期间,伙同他人利用虚假贷款APP,冒充客服以办贷款需缴会员费、保证金等为由,实施诈骗14起,涉案金额合计61.6万余元,属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情形。公诉机关以诈骗罪起诉,建议判处七年至九年有期徒刑。许善明律师接受委托后,重点论证当事人在团伙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属从犯;同时确认其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且主动退缴违法所得、认罪认罚。然而,最终法院虽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但当事人仍获刑四年六个月,虽较公诉机关量刑建议有所减轻,但未达预期。
复盘发现从犯情节论证不足
结案后,许善明律师重新整理材料,发现问题所在。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对于当事人从犯情节的论证不够深入和全面。只是简单提及当事人在团伙中起次要、辅助作用,但没有详细列举具体的行为和证据来支撑这一观点。例如,没有充分说明当事人在诈骗流程中的具体分工、参与程度以及对犯罪结果的影响等。导致法官在认定从犯情节时,没有得到足够有力的依据,从而在量刑上没有给予更大幅度的减轻。
增加从犯情节论证步骤
此后,许善明律师在代理同类案件时,增加了从犯情节的论证步骤。在接手案件后,会详细调查当事人在犯罪团伙中的具体行为和角色。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分工安排、资金流向等,以明确当事人在犯罪中的参与程度和作用。在庭审中,会更详细地阐述当事人的从犯情节,通过具体的证据和案例进行对比,增强论证的说服力。同时,会结合法律规定,深入分析从犯情节对量刑的影响,引导法官在量刑时充分考虑从犯因素。
后续案例印证调整效果
在后续的一起电信诈骗案件中,当事人同样参与了诈骗团伙,但涉案金额相对较小。许善明律师按照调整后的做法,详细调查了当事人在团伙中的具体分工,发现当事人主要负责一些辅助性工作,如传递信息、协助转账等。收集了相关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作为证据。在庭审中,许善明律师详细阐述了当事人的从犯情节,通过与其他主犯的行为进行对比,有力地证明了当事人在犯罪中的次要地位。最终,法院采纳了许善明律师的辩护意见,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取得了较好的辩护效果,避免了类似之前案件因从犯情节论证不足而导致量刑不理想的问题。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