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的某天,一场典当借款纠纷案件在法庭开庭。当法官询问借款事实及相关证据时,被告刘X虽认可借款事实,但请求减免相关费用,而被告杨X、罗X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此时,坐在原告席的云南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有条不紊地开始阐述案件情况。
这起案件中,原告是大理州南涧县的一家合法典当公司。2023年11月,被告刘X、杨X因资金需求向原告申请典当借款,双方签订了《典当借款合同》《财产权利质押合同》,约定以刘X持有的某公司40%股权为质押当物,借款13万元,并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同时,被告罗X与原告签订《保证合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刘X、杨X未按约定赎当、归还本金及支付综合费用,经多次催告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云南匠诚律师事务所的张云顺、杨艳、阿贵忠等律师,均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张云顺和杨艳自2002年从事律师职业,阿贵忠2011年开始执业,他们在合同、民商诉讼等领域有着深入的研究和实践。
接案后,律师团队全面梳理了典当合同、质押登记、保证协议、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他们精准适用《民法典》及《典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构建了严密的诉讼逻辑。在庭审中,针对被告缺席、部分抗辩等情形,律师当庭清晰阐明案件事实与法律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合同均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被告刘X、杨X逾期未归还当金、支付综合费用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及违约责任。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刘X、杨X限期归还典当借款本金13万元,并按约定支付逾期违约金、利息、综合费用及律师费;原告对刘X质押的40%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罗X对案涉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责任后可向债务人追偿。
在日常工作中,云南匠诚律师事务所采用“合伙人牵头+主办律师+辅办律师+法务助理”的团队化办案模式。在另一起类似的金融债权回收案件中,团队同样通过细致的证据梳理和准确的法律适用,为客户挽回了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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