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买卖合同纠纷时有发生。2017年5月,XX县XX厂与XX公司签订《模板采购合同》,约定XX厂为XX公司的阳光城XX项目供应廊坊镜面板等,合同价款约100万元,以实际结算为准。合同签订后,XX厂自2017年起陆续向XX公司供货,除了合同约定的阳光城XX项目,还向其西工大附小阳光城分校项目等工地供应模板等。XX公司分多次向XX厂支付了部分价款,但双方在货款数额上产生了争议。
XX厂认为截至2018年,其共向XX公司提供建筑模板价值XXX.36元,XX公司支付部分货款后,剩余XXX.36元未付。而XX公司则辩称原告诉请的尚欠货款数额有误,其只认可与阳光城XX项目有关的货款,且认为已付清该项目涉及的货款。
面对这样复杂的情况,XX厂委托了江苏允文律师事务所的赵月亮律师代理此案。赵月亮律师在执业6年中,经办案例百余件,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办理此案时,他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首先,他仔细梳理了双方的交易记录,包括送货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对于多笔交叉的交易,他精准地确认了每一笔货物的供应情况和对应的价款。在庭审中,赵月亮律师依据事实和法律,有力地反驳了XX公司的抗辩理由。他指出,虽然部分货物供应未签订书面合同,但有被告工作人员的签收单以及微信对账单等证据证明,XX公司应当支付相应货款。
经过法院审理,最终认定XX厂主张被告欠其货款XXX.36元证据充分。法院判决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XX厂支付货款XXX.36元及逾期付款损失,案件受理费也由XX公司负担。这一结果为XX厂挽回了经济损失,对比最初XX公司否认欠款的情况,赵月亮律师成功帮助XX厂实现了诉求。通过此案,体现了赵月亮律师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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