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珠海,一家公司遭遇了商标被侵权的困境。事情发生在近期,珠海某公司发现东莞XX公司生产销售的蛋卷产品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于是委托广东常成(高新)律师事务所的郑捷峰律师代理此案。郑捷峰律师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法学专业,自2022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404202210523770,服务地区为广东珠海,秉持为者常成,笃行致远的执业理念,年均经办逾五十件案件。
一审时,法院认定东莞XX公司生产销售XX蛋卷的行为侵犯了珠海公司XX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判决东莞公司赔偿珠海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然而,东莞XX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争议的焦点仍是东莞XX生产销售xx蛋卷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
郑捷峰律师接到委托后,展现出了专业的服务态度。他多次前往法院查阅卷宗,仔细研究案件细节。同时,他凭借自己扎实的法律功底,精准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条文。他指出,公司是该注册商标的权利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公司许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东莞XX将XX印在蛋卷产品上并进行销售的行为,构成对XX的商标性使用。
郑捷峰律师还担任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破执委副主任、珠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委员,丰富的职务经历让他在处理案件时更加游刃有余。他在庭审中,通过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和主要部分的比对,有力地证明了XX与珠海公司的注册商标构成相似,容易导致一般消费者和相关公众构成混淆。
最终,二审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东莞公司需赔偿珠海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5万元。珠海公司对郑捷峰律师的专业服务非常满意,称赞他专业靠谱,让人放心。郑捷峰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高效服务,成功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也再次证明了他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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