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2日,邓某某入职东阳XX某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当天,左手手指在工作中遭受严重开放性损伤。这起入职首日即受伤的工伤事件,成为了后续工伤待遇争议仲裁案件的开端。该事故经法定程序被认定为工伤,并于2025年8月21日鉴定为十级伤残。然而,邓某某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遂委托陈建平律师团队维权。
陈建平律师于2006年开始执业,毕业于南京大学,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上千件,在劳动工伤领域深耕多年,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0余件。面对邓某某这起特殊案件,其团队代理人全面分析了案件的特殊性,入职当日受伤、伤情较重、涉及分包关系等情况,都需要谨慎处理。基于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详细的医疗诊断及费用凭证等证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就邓某某依法应获得的各项工伤待遇向仲裁庭及被申请人方进行了系统、有力的阐述。
在仲裁庭主持的调解过程中,代理人积极斡旋。为确保10万元赔偿款能够按时支付,成功推动在调解协议中设定了明确的违约金条款:若被申请人逾期或不足额支付,需加付1万元违约金,并可就未付款项及违约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也明确了邓某某配合办理商业保险理赔的义务及相应补偿。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保障了邓某某的合法权益。
无独有偶,在陈XX与XX某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伤待遇及经济补偿金劳动争议案件中,陈建平律师同样展现出了专业素养。陈XX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未果后委托陈建平律师。案件首先由乐清市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陈建平律师积极参与,基于工伤认定、工资标准等证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就陈XX依法应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等各项权益向对方进行了清晰阐述。
在调解过程中,陈建平律师不仅就最终的“一揽子”赔偿总额与对方进行协商,还就支付期限、违约责任、以及关联的商业保险理赔事宜与对方进行了细致的沟通。推动设定了明确的支付截止日期和逾期付款违约金条款(加付10%),有效保障了调解协议的核心履行。对于商业保险理赔这一关联但可能滞后的环节,设计了创新的保障机制:若商业保险理赔款在约定期限内未到账,由被申请人先行垫付部分款项,待保险理赔款到账后再返还。这一设计既保障了陈XX能及时获得赔偿,也平衡了被申请人的资金周转需求。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由仲裁委员会置换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仲裁调解书。
陈建平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劳动工伤领域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无论是入职首日受伤的特殊工伤案件,还是普通的工伤待遇争议案件,他都能精准把握案件关键,通过合理的法律运用和积极的调解策略,高效解决纠纷,为当事人争取到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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