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明确双方上诉权利与期限。这份文书背后,是宋代军律师的专业付出。
宋代军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本科,现是北京市信之源(唐山)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同时担任唐山市律师协会宣传交流与文化建设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此次涉港离婚案件,委托人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20XX年X月与内地居民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权债务,因长期两地生活,分居已近十一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然而被告以不存在的借款为由拒绝离婚。
接案时,宋代军律师初步判断这是一起复杂的涉港澳台离婚案件,法律适用特殊、程序要求严格。为了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证据收集成为难点。宋代军律师依据相关司法解释,主张本案参照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适用法院地法律。她收集了结婚登记证明、分居事实、沟通情况等证据,以此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在被告提出的无证据的债务抗辩上。对方以不存在的借款为由拒绝离婚,试图阻碍离婚程序。宋代军律师当庭驳斥被告无证据支撑的抗辩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离婚的法定条件,阐明离婚法定条件已完全成就。在这个关键环节上,宋代军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扭转了局面。
最终,法院充分采纳了宋代军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宋代军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委托人解决了跨区域婚姻纠纷,切实维护了委托人的婚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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