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康定市人民法院庭审现场,一起合同纠纷案正激烈进行。原告康定市恒丰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主张多项诉讼请求,坚称刘XX作为案涉项目原分公司负责人,应与川X房地产公司共同承担案涉合同责任。坐在被告席上的刘XX眉头紧锁,不知该如何应对这诸多责任要求。
该合同纠纷案件中,争议焦点在于刘XX是否应当承担移交小区工程资料、整改完善小区多项工程、完成地下车库及天然气入户工程、赔偿电力设施款66000元、承担律师费及诉讼费等多项责任。此时,贾小燕律师入场。贾小燕2020年开始执业,就职于四川明炬(甘孜)律师事务所,擅长梳理复杂案件事实、精准把握法律适用。
接受委托后,贾小燕律师全面梳理案件卷宗,核实案涉项目开发背景、当事人身份关系及既往司法裁判文书等关键事实。她重点梳理刘XX与川X房地产公司的既往调解文书,发现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已免除刘XX案涉项目责任这一核心抗辩依据。围绕刘XX是否应当承担案涉责任展开细致分析后,结合案件证据与法律规定制定了针对性抗辩策略。
庭审中,贾小燕律师提出核心抗辩意见。她指出刘XX早已于20XX年被川X房地产公司辞退并免去分公司负责人职务,且与公司就案涉项目在20XX年经法院调解达成一致,已免除其就案涉项目的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案涉小区相关工程资料除上交职能部门外,其余均交由川X房地产公司收走,刘XX无移交义务;案涉小区建设及交房时,当地无天然气市政管网,购房合同亦未约定天然气入户,原告该诉请无事实依据;案涉地下车库车位不足50个,根据国家标准仅需一个出入口,原告相关整改要求无依据;原告主张的电力设施赔偿款无法律依据,相关责任不应由刘XX承担。
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案件全部事实,采纳了贾小燕律师的核心抗辩意见,依法作出判决:仅判令川X房地产公司向原告移交相关小区资料,驳回原告对刘XX的全部诉讼请求,刘XX无需承担本案任何民事责任,本案案件受理费亦由原告及川X房地产公司承担。
后续在代理李某某运输毒品罪一案时,面对涉案毒品数量巨大,可能判处死刑的严峻情况,贾小燕亦是仔细核查证据与法条,为李某某争取权益。最终,法院对李某某作出有期徒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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