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律师只要能在法庭上胜诉就是优秀的。实则不然,一位真正出色的律师,更注重的是为当事人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而不仅仅是赢得官司本身。张天昌律师便是这样一位秉持独特理念的法律人。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15年起开始正式执业,至今已有11年专职律师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53510120319,现就职于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张天昌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执业至今承办刑事案件已逾57件,在职务犯罪、税务犯罪方面颇有建树。
曾有一起行贿案件,当事人被指控在多年间向两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242万元。张天昌律师介入后,通过阅卷发现部分行贿款项存在定性争议。他认为,根据相关司法观点,部分款项不应认定为行贿。检察院起初对当事人的自首情节也不予认可,且给出3-4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明确表示不适用缓刑。张天昌律师没有轻易妥协,他多次与检察官沟通,一方面坚持部分款项不构成行贿的观点,另一方面以当事人有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争取从宽处理。尽管过程艰难,但他始终不放弃,最终检察官将量刑建议改为“可以适用缓刑”,法院也判决对当事人适用缓刑。虽然在这场案件中,律师没有完全让部分款项不构成行贿的观点被采纳,但为当事人避免了实刑,赢得了实质性的胜利。可这场胜利也让双方历经了不少的沟通磨合,过程堪称疲惫。
另一种情形更值得注意。在某污染环境罪案件中,当事人M某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刑事拘留。张天昌律师在48小时内迅速介入,多次会见M某稳定其情绪,并辅导其应对讯问。当侦查机关以多项理由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时,他精准把握报捕窗口期,及时提交不批捕法律意见并与检察官有效沟通。最终,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此后,张天昌律师持续跟进案件,推动侦查机关客观认定事实,在2026年2月,公安机关决定终止对M某的侦查,认定其不构成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免于追究刑事责任。这起案件以调解(此处应指非诉讼对抗性的处理方式)结案,各方都比较满意。
在张天昌律师看来,“赢”并非仅仅是在法庭上获得胜诉的判决,而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当事人尽最大努力做出效果,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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