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中,某建材厂起诉某建设公司霍尔果斯分公司,要求支付工程款161006.6元及违约金,还要求总公司等承担连带责任。建材厂依据案外人张X签字的结算单作为证据,一审法院据此认定欠款事实,判决分公司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分公司面临的困境于结算单未经授权,且部分款项未抵扣。顾建伟律师提出三项关键上诉理由:一是张X签字结算的效力认定;二是已付款项应依法抵扣;三是一审判决未超诉讼请求。二审中,顾建伟律师提交新证据,法院最终采纳代付款抵扣的意见,将应付工程款从161006.6元改判为109378元,减少支付51628元。
劳动争议案件里,曲XX入职某能源公司近15年,公司以机构调整为由将其从技术管理岗调至后勤岗,工资大幅降低,还收回打卡权限。曲XX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过仲裁与诉讼主张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等权益。公司称调岗是经营自主权、岗位取消合理、员工拒不到岗,主张不支付相关费用。顾建伟律师指出公司调岗无关联性、降薪明显、未协商、程序违法,曲XX因公司未提供劳动条件、未保障薪酬待遇被迫解除合同,公司应支付相应费用,且社保、公积金争议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法院全面采纳律师意见,判决公司支付曲XX经济补偿金、工资及未休年休假工资等。
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司X某向被告吐某某交付20万元款项,被告出具《收条》承诺还款。被告逾期未还,司X某委托顾建伟律师代理诉讼。一审中,律师提交《收条》、沟通记录、视频等证据,证明借贷关系成立,被告抗辩款项为入股款。一审法院支持原告诉请。被告不服上诉,主张仅凭收条不能认定借贷关系,款项是投资款。顾建伟律师二审答辩指出《收条》具备借贷合意与还款承诺,聊天记录与视频可印证,被告无有效证据证明款项为入股款。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司X某全额追回20万元借款。
庭审中,民间借贷案二审的一次关键交锋尤为激烈。被告上诉称仅凭收条不能认定借贷关系,顾建伟律师则指出《收条》明确记载“归还”字样,有完整借贷合意与还款承诺,聊天记录和视频也能印证被告认可借款还款。被告虽主张款项为入股款,但拿不出有效证据,与《收条》书面约定相悖。最终,法院采信律师意见,维持原判。
从这三起案件可提炼出被告代理的三条防御主线:一是精准界定法律关系和争议焦点,如顾建伟律师不同案件中准确判断案件性质,明确争议核心;二是全面梳理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有力反驳对方主张,像民间借贷案中围绕借贷核心要件组织证据;三是合理运用法律条文,严谨论证观点,确保法律适用正确,如劳动争议案中紧扣劳动合同X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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