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范X是投资者,被告是孟X和某XX公司。在20XX年X月XX日,原告和被告签订了《棉花采购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原告给XX公司300万投资款,用于棉花收购项目,使用期限从20XX年X月XX日到20XX年X月XX日,双方按投资比例分红。原告也按照约定给XX公司转了300万。
到了20XX年XX月X日,原告和被告孟X、XX公司签了《协议》,对合作项目进行结算,确认被告孟X要给原告75万,包括剩余投资款、分红还有违约金,约定在20XX年XX月XX日前付清,要是逾期支付,就按日利率万分之四付逾期利息。而且,XX公司要为孟X的这些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两年。
可还款期限到了,两个被告都没付钱,原告催了好多次也没用。这时候原告的处境很糟糕,300万投资出去,结算的75万也拿不回来,不知道该怎么办。
彭佩荣律师接受范X委托后,马上开始行动。她先对案件做了全面梳理,制定了“以协议为依据、以连带担保为保障”的诉讼策略。
彭律师指导原告收集整理了关键证据,像2024年5月31日签的《棉花采购投资合作协议》、原告给XX公司转300万的转账凭证、XX公司出的《收据》,还有2024年11月6日三方签的结算《协议》。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把投资关系、投资款交付、结算债务确认还有担保责任约定都证明得清清楚楚。
考虑到被告可能转移资产,判决后不好执行,彭律师在起诉的时候,第一时间向法院申请了诉讼财产保全。她指导原告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还协助办理了保全担保手续。法院依法作出保全裁定,冻结了被告的相关账户和资产。
到了庭审的时候,两个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没正当理由就没到庭,也没交书面答辩意见。彭律师在法庭上把案件事实说得很清楚,还把全部证据原件都展示出来。她依据《民法典》里关于连带责任保证的规定,说XX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得对孟X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她指出,按照三方签的《协议》,XX公司为孟X的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两年,现在债务履行期到了,被告没履行义务,原告有权让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彭佩荣律师从2001年开始执业,到现在承办案件已经超过6000件了。她在民商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企业法律事务这些领域,办过5000多件案子,其中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占比大概45%,累计涉案标的额超过3亿。
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和两个被告签的《棉花采购投资合作协议》还有《协议》都是大家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原告已经按约定出了资,被告孟X没按约定付款,构成违约。被告XX公司为孟X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就得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两个被告不到庭,就当他们放弃诉讼权利,得承担不利后果。
法院最后判决,被告孟X在判决生效那天给原告范X支付投资款、分红还有违约金75万,还得以75万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四支付从2024年11月21日起到付清为止的逾期利息;被告某XX公司对这些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申请费都由两个被告承担。
一开始原告担心钱要不回来,经过彭律师的努力,不仅让被告孟X支付了75万及逾期利息,还让XX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成功全额追回欠款。这个案子能赢,关键在于彭律师精准收集证据、申请财产保全,抓住了连带担保责任这个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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