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的法治大舞台上,盗窃案件时有发生,每一起背后都有着复杂的人性纠葛和法律博弈。袁XX就是这样一起盗窃案的主角。2025年4月,从缙云县到兰溪市,他驾驶着车辆,带着剪芯钳、老虎钳等工具,将黑手伸向了路灯井盖下的电缆。4月6日至11日凌晨,在缙云县东方镇矿XX与219省道之间道路上,他三次作案,盗取电缆后售卖,非法获利5424元,而涉案电缆价值高达10725元。仅仅过了几天,4月16日凌晨,他又在兰溪市衢江绿道XX200米处故技重施,再次非法获利1642元,涉案电缆价值1925元。
袁XX的行为无疑触犯了法律,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审判。当袁XX及其家属陷入绝望和迷茫时,这起案子交到了浙江宁波陈宇翔律师手中。陈宇翔律师毕业于浙江警官学院,有着5年政法警察从业经验,之后投身律师行业,至今已有6年执业经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承办过大量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有着深厚的实战办案经验。
陈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刻展开了细致的调查和研究。他深知,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到案件的走向。他多次前往案发地,了解现场情况,与相关人员沟通,收集证据。在与袁XX的交流中,他发现袁XX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且在审理期间自愿认罪认罚。陈律师意识到,这些情节可以成为为袁XX争取从轻处罚的关键。
在法庭上,陈律师据理力争。他强调袁XX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态度,这体现了袁XX的悔悟之心。同时,他也指出袁XX自愿认罪认罚,这不仅节省了司法资源,也表明了袁XX愿意接受法律制裁的决心。此外,陈律师还提及袁XX家属已代为退赔被害单位部分经济损失,这一行为应该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从轻考量。
经过激烈的庭审辩论,法院最终采纳了陈律师的部分意见。法院经审理认为,袁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虽然袁XX系流窜作案,酌情从重处罚,但考虑到他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审理期间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家属已代为退赔被害单位部分经济损失,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性质及情节,判处袁XX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退赔款项由法院分别发还给被害单位;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陈宇翔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不懈努力,为袁XX争取到了相对从轻的处罚结果。他始终秉持着自己的执业理念,“做自己喜欢的工作最重要,律师这份工作就是我要追寻的答案。律师的执业生涯千难万艰,但对于信仰法律的法律人来说是机遇、是历练,是通往成功道路上的必然过程,一步一个脚印坚定得走下去,工作、生活中的挫折磨练只会让我不再轻言放弃”。在法治的道路上,陈宇翔律师将继续用自己的行动,守护自由与尊严,为无罪者洗冤,为有罪者辩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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