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吴中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专注于婚姻继承领域、劳动领域、医疗美容领域及企业法律顾问,在实践过程中处理过大量不同类型的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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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及企业单方面解除雇佣合同时,仅有下述两种情况才被认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首先为因员工本人存在过错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其次则为非因员工过错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在此情况下,企业需向员工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后方可合法地终止该份劳动合约。

试用期内公司擅自解除合同是否合法依据现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权在试用期内根据员工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合同关系,但需遵循一定程序与合法性。

劳务派遣合同的单方面解除条款的具体情况有哪些(1)当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达成一致共识时,就拥有了解除与该机构所签订劳动合同时止的权利;(2)若劳务派遣机构未能按照事先约定履行对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安全保障或条件符合相关标准的义务;(3)或是存在着未依照约定时间、数额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薪酬的现象;(4)又或者是该劳务派遣机构未能依规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足额的社会保险费用;(5)再者,如果劳务派遣机构的规章制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从而损害到了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6)以及劳务派遣机构采取欺骗、威胁等不正当手段,或者利用他人处于困境的境地,使得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或修改劳动合同,进而导致劳动合同失效;(7)劳务派遣机构试图通过免除自身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排除了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而导致劳动合同失效;(8)最后,如果劳务派遣机构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违反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会导致劳动合同失效;(9)此外,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还享有其他可以解除与劳务派遣机构所签订劳动合同时止的权利。

劳务派遣合同可否通过单方行为解除被派遣之员工在特定情况下有权单方面解除与劳务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然而,此等情况须符合以下三种特定条件:首先,劳务公司未按照事先约定向该名员工全额支付应得工资;其次,未能为其按时足额地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最后,因劳务公司存在故意欺骗行为,使和该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失去法律效力。

关于单方解除劳务合同的赔偿标准探讨关于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准则如下所述:首先,应按照员工在用人单位的就职期限来计算,对每一位员工每年增付一个月的补偿金。其次,当工作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满足一年时,则应当将其视作一年进行相应的赔偿计算。最后,对于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员工,可享受到半个月的工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