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拆迁安置房在五年内的购买限制之探讨依据并参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明文政策的指导精神,拆迁安置房一般总括划分为两大类别:其中一种主要源自于重大市政建设项目所涉及对居民长期住宅进行改造的专项配套商品房或由政府配售、价格适中偏下的普通商品房。

购买拆迁安置房时,需审慎对待。签署协议前要详尽审阅,确保各方身份明确,共同居住者须到场确认并指纹认证。 违约金设定应合理,结合市场考量。交房前建议房主提供担保。为保障双方利益,可找信誉良好的中介签订预约销售合同,待产权证办理完毕再过户,合同经公证处公证。

购买安置房,没有房产证,一般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并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安置房买卖合同在法律体系中受保障,其有效性基于签署人合法身份、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体现双方真实意愿与行动自由。只要满足这些条件,合同即具备法律效力。

拥有合法不动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因其商品性质,可在市场上进行销售和交易。然而,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部分房产不具备转让资格,如未满足出让用地条件、被司法或行政机关限制、依法回收、未经共有人同意的共有房产、权属有争议或无权属证书的,以及法律法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