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
关于公积金贷款尚未清偿情况下的提取问题探讨在公积金贷款尚未偿清的期间内,贷款人和担保人都无法提取公积金。根据相关法规,凡已进行公积金贷款或为他人提供公积金贷款担保的职工,在其自身与被担保人未完全偿还贷款本金、利息或者公积金本金、利息余额不足以抵扣所欠贷款本金、利息时,均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可以。如果你前一次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没有还清,是不能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需要你将公积金贷款还清后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你现在可以申请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时,可变更并增加借款人姓名,只需按原还款计划执行。新入职员工从第二个月起,应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每月缴纳金额为员工当月工资总额乘以当地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这样的规定确保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同时也为新入职员工提供了必要的住房保障。

公积金贷款未偿清时,贷款人和担保人不得提取公积金。根据法规,已办理公积金贷款或为他人担保的员工,仅当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或公积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剩余贷款时,方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如果您现在正面临着关于商贷没还清可以公积金贷款吗的问题不知道如何解决的话,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来了解一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