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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哪里告状

时间:2025.06.1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145人
律师解析:
(一)如果发生房屋买卖纠纷,先确定房屋所在地,一般情况下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因为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
(二)查看合同是否有管辖约定,若有且不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规定,就按约定的法院起诉。
(三)若合同未约定管辖,除适用专属管辖外,也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四)起诉前要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确保诉讼能顺利开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小朱支付房款后,小李却拒绝交付房屋。小朱欲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但对于向哪个法院起诉产生争议。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管辖法院,小朱认为应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小李则觉得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房屋属于不动产,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适用专属管辖,通常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即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所以本案中小朱主张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有法律依据。
2、若合同有不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规定的管辖约定,应按约定确定管辖法院。但本案合同未约定管辖,除专属管辖情况外,也可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不过专属管辖优先于被告住所地管辖规则,所以优先适用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小朱起诉前需准备好起诉状、证据等材料保障诉讼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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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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