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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纠纷未过户应该如何处理

时间:2025.06.11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860人
律师解析:
(一)确定房屋产权状况时,要查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核实买方是否支付房款及实际占有房屋,以此判断能否凭合同主张权利
(二)征收补偿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符合条件的买方有权获得补偿,所以要确认自身是否满足条件。
(三)买卖双方有争议时,先尝试协商解决,这样能节省时间和精力。
(四)协商不成,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和征收补偿权益分配。
(五)注意收集保存相关证据,如买卖合同、付款凭证、房屋交付证明等,用于支持自己的诉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将房屋卖给小李,双方签订了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小李支付了房款并实际占有该房屋,但未办理过户手续。之后该房屋面临征收,小朱认为自己是房屋登记产权人,征收补偿权益应归自己;而小李则觉得自己已付房款且实际占有,应获得征收补偿。双方就征收补偿权益产生争议,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在有合法有效房屋买卖合同,买方已支付房款、实际占有房屋的情况下,虽未过户,买方也可凭合同主张权利。本案中小李符合这些条件,有获得征收补偿的可能性。
2、征收补偿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一般征收补偿权益归属实际产权人。由于双方有争议且协商不成,小李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及征收补偿权益分配,同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买卖合同、付款凭证、房屋交付证明等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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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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