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和朋友二人共同合租房子,每月房租三人均摊。上个月家中有事临时回家一个月,因走的匆忙,把一张银行卡忘在了出租屋内抽屉里。回来后发现卡不见了,问另外两个室友都说没见过,我打听到我走这一个月房子里也未来过生人,所以我怀疑是室友两人之一拿的。找到民警要求立案调查,民警不管说这个是民事纠纷,那我该怎么办?如何维权?

云南 - 普洱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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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说的没错,这属于民事财产纠纷,不是刑事案件,也不是治安案件,不属于派出所的受案范围。当事人应直接向法院起诉。即便扩大点儿说,说这是非法侵占罪,可根据《刑法》的规定,也属于直接向法院“告诉才处理”起诉自诉案件。这事最好是协商解决,金额太小了,诉讼成本太高,得不偿失。附《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2019-06-22 12:52: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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