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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法院确权后登记如何操作

时间:2025.05.19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051人
律师解析:
借名买房经法院确权后,办理登记要按下面步骤来:
1.提出申请:
当事人要拿着法院生效的确权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前往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登记申请。
2.材料审核:
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仔细审核。
主要查看法律文书是不是真实合法,和房屋相关的信息是否准确。
比如房屋地址、面积等信息是否和实际一致。
3.产权登记:
审核通过后,登记机构会按照确权判决的内容,把房屋产权登记到实际权利人名下。
要是判决房屋归实际出资人,就会把产权登记变更到出资人名下。
4.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存在其他相关权益人,或者有异议登记的情况,需要先按照规定进行处理或者解除,保证登记能顺利完成。
整个登记流程必须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的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这样才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产权登记准确、权威。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达成借名买房协议,由小朱出资,小李出名购房。后双方产生纠纷,小朱诉至法院,法院确权房屋归小朱所有。小朱持生效判决书前往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登记机构审核材料时,小李提出曾对房屋设置异议登记,认为自己也有部分权益,阻碍了登记流程。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持法院生效确权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登记机构有义务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信息准确性。
2、本案中存在异议登记情况,需依法先处理或解除,确保登记顺利进行,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及产权登记的准确、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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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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