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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解约有啥要求

时间:2025.05.11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1156人
律师解析:
房屋租赁合同的解约方式主要分为约定解约和法定解约两种。
约定解约
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双方可以事先约定好解约条件。
当这些条件达成时,一方或双方就能够行使约定解除权来终止合同。
例如,合同里明确规定,要是承租方连续3个月没有缴纳租金,出租方就有权利解除合同
法定解约
依据《民法典》,法定解约存在几种常见情形: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双方都可以解除合同。
比如房屋遭遇地震,严重毁损到无法居住的程度。
2.在合同履行期限还没到的时候,若一方明确表示或者通过自身行为表明不会履行主要债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一方拖延履行主要债务,在经过催告后,在合理的时间内仍然没有履行,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像承租方多次被催告后,还是不支付租金。
4.一方拖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例如出租方交付的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根本无法正常使用。
解约方需要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案情回顾:

小何将房屋出租给小李,租赁合同约定若承租方连续3个月未交租金,出租方可解除合同。租赁期间,小李连续4个月未支付租金,小何多次催告无果。同时,房屋因地震部分毁损,小李认为无法居住,要求解除合同,小何则坚持按约定,以小李未交租金为由解约。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约定解约来看,合同明确约定承租方连续3个月未交租金出租方可解约,小李连续4个月未交租金,小何可行使约定解除权。
2、从法定解约来看,房屋因地震毁损,符合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双方均有法定解约权。解约方需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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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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