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首次
伤残鉴定:
一般治疗终结后就能做,以此确定
伤残程度。
像骨折伤后3-6个月可鉴定,颅脑损伤则需6-12个月。
2.再次伤残鉴定:
后续伤情有变,如出现新功能障碍或原有加重,可申请再鉴定,无固定时间规定,但要证明伤情变化影响
伤残等级。
3.
工伤复查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1年后,相关人员认为伤残情况有变,可申请复查。
案情回顾:小朱在一次意外中受伤,造成骨折。治疗终结后3个月,小朱进行了首次伤残鉴定,确定了因伤致残程度。然而,半年后小朱感觉受伤部位功能障碍加重,便向相关机构申请再次鉴定。但对方认为距离首次鉴定时间过短,不符合再次鉴定要求,双方就能否进行再次鉴定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骨折损伤在伤后3至6个月可进行首次伤残鉴定,小朱在治疗终结后3个月进行首次鉴定符合规定。
2、若后续伤情发生变化,如出现新的功能障碍或原有功能障碍加重等情况,是可以申请再次鉴定的,并没有固定的再次鉴定时间规定,只需证明存在伤情变化且对伤残等级可能产生影响。在本案中,小朱感觉受伤部位功能障碍加重,若能证明该情况对伤残等级可能产生影响,其申请再次鉴定是合理的。若涉及工伤,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相关主体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可申请复查鉴定,但本案未表明是工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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