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屋租赁精选解答 > 租客占房不走的属于什么

租客占房不走的属于什么

时间:2025.04.15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1350人
律师解析:
1.租客占房性质:
租客在某些情况下占房不走,可能构成“非法侵占”。
从法律层面来讲,当租赁合同到期,或者合同提前解除后,租客有义务按照约定腾空所租房屋,并交还给房东。
如果租客拒不搬离,继续占据房屋,这就侵犯了房东对房屋的所有权,以及占有、使用、收益等权益。
2.房东解决办法
协商解决:
遇到这种情况,房东首先可以尝试和租客心平气和地沟通,明确要求租客在一定期限内搬离房屋。
法律途径:
如果协商没有效果,房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中,房东可要求法院判决租客腾房,同时支付逾期腾房期间的占有使用费。
法院会依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以及相关证据,依法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判决生效后,租客依然不履行判决内容,房东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助司法强制力量让租客搬离房屋,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将房屋出租给小李,租赁合同到期后,小朱要求小李腾空房屋交还,然而小李却占房不走。小朱认为小李的行为侵犯了自己对房屋的权益,多次与小李沟通协商,要求其限期搬离,但小李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分析:

1、从法律角度看,租赁合同到期后,小李应按约腾空房屋交还小朱,其拒不搬离继续占房的行为,侵犯了小朱对房屋的所有权及占有、使用、收益等权益,可能构成“非法侵占”。
2、小朱先尝试与小李沟通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小李腾房并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法院会依据双方租赁合同及证据依法判决,若小李不履行,小朱可申请强制执行。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