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承租人的优先续租权
在商铺
合同到期后,承租人通常享有一定的优先权,具体表现为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
这里的同等条件,涵盖了租金金额、租赁期限长短以及租金支付方式等主要条款。
也就是说,当这些关键条件相同时,承租人相较于其他潜在租客,拥有优先续租该商铺的权利。
2.出租人的通知义务
若出租人在合同到期后打算将商铺另行出租,按照规定,应提前一段合理的时间通知承租人。
承租人在接到通知后,就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主张自己的优先续租权。
3.权益受损的
处理方式要是出租人没有履行通知义务,直接把商铺租给了他人,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就受到了侵害。
此时,承租人有权通过
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他们可以要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
租赁合同无效,并且要求按照原合同的条件优先续租该商铺。
不过要注意,每个具体案件都有其特殊性,最终的判定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以及相关
证据等进行综合考量。
案情回顾:小朱承租了小丽的商铺,合同到期前,小丽未提前合理时间通知小朱,便与小胡签订了新的
商铺租赁合同。小朱认为自己作为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小丽未通知就将商铺租给小胡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权利,小朱与小丽、小胡协商无果,遂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商铺合同到期,在租金、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等主要条款相同的同等条件下,承租人小朱有优先续租权。出租人小丽想另租商铺,应提前合理时间通知小朱,但其未履行该义务。
2、小朱可通过诉讼维权,要求确认小丽与小胡的
合同无效,并按原合同条件续租。不过,最终结果需结合具体案件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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