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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合同到期后优先权是否存在

程** 重庆-长寿区 合同纠纷咨询 2025.08.25 09:39:56 315人阅读

商铺合同到期后优先权是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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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合同到期,承租人一般无法定优先承租权,可在合同中约定优先承租权,无约定则不享有。优先购买权方面,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需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但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出租人将房屋卖给近亲属时,承租人无此权利。若出租人未通知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可请求赔偿,但不能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1.为保障优先承租权,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商铺合同时,可明确约定优先承租的具体条款。
2.出租人应严格遵守通知义务,在出卖房屋前及时、准确地通知承租人。
3.承租人遇到权益受损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025-08-25 16:09: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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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商铺合同到期,优先承租权并非法定权利,需在合同中约定。若合同无此约定,原承租人不具备优先承租权,这意味着在合同到期后续租时,其与其他潜在承租人处于平等地位。
(2)优先购买权方面,当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需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但存在例外情况,如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出租人将房屋卖给近亲属时,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被支持。
(3)若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妨害其行使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可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不过不能主张出租人与第三人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提醒:
商铺承租人签订合同时应考虑约定优先承租权。在出租人出售房屋时,留意自身优先购买权是否受影响,权益受损及时咨询分析解决方案。

2025-08-25 15:19: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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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优先承租权
如果想要保障自己的优先承租权,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就应明确写入优先承租权的相关条款,对优先承租的条件、期限等进行详细约定,这样在合同到期后才能按约定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关于优先购买权
承租人应留意出租人是否有出卖房屋的意向,若出租人要出卖房屋,承租人要确认自己是否符合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条件。若出租人未通知或妨害行使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可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不能主张出租人与第三人的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2025-08-25 13:19: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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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铺合同到期,法定优先承租权一般不存在,可在合同中约定,没约定原承租人就没有优先承租权。

2.优先购买权方面,出租人卖租赁房屋,要提前合理时间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购买。但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该权利,或卖给近亲属时,承租人无优先购买权。

3.若出租人未通知或妨碍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可要求赔偿,不能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025-08-25 12:57: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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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商铺合同到期,若无约定承租人无优先承租权;房屋租赁中,一般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按份共有人行使或卖给近亲属时除外,出租人妨害其权利承租人可请求赔偿。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商铺租赁中法定没有赋予承租人优先承租权,若合同未约定,原承租人在合同到期后便不具备优先承租的权利。而在房屋租赁的优先购买权方面,出租人出卖房屋需提前合理期限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购买。不过当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卖给近亲属时,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受到限制。若出租人未履行通知义务等妨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承租人能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不能认定出租人与第三人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若遇到此类租赁权益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8-25 11:24:02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商铺业主没有优先受偿权。普通购房者的购房债权优先于工程款债权和抵押权受偿,买受人的权利保障居于首位。在出卖人不能交付房屋的情况下,对于买受人的购房款返还请求权亦应予以优先保护。“消费者”的含义无只保护生活消费的限制性解释,消费者应该是为个人目的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社会成员;消费者为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而购买商铺,对支付的购房款应当享有优先权。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楼盘拍卖所得的款项按相应顺序分配:消费者(也就是“购房者”)>建设工程施工款>抵押担保款>普通债权。“购房者也是有差异的。法律优先保护购买住宅的购房者,优先偿还购房款本金。”,商铺购房款只能算是普通债权,按相应比例进行清算。不只是商铺的购房款被当作普通债权,购房期间房价增值部分、违约金以及利息同样都认定为普通债权,在赔偿顺序中排在最末位,还要按相应比例才有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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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商铺合同到期后优先权是否存在?

    专业解答合同到期后,出租人应保障原承租人优先租赁权的实现。我国法律并未规定优先租赁权,不过,也不排斥优先租赁权。如果承租人和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优先租赁权的,这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

    2024.08.21 526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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