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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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购房者的烂尾楼问题时,虽然不支持单方面终止贷款支付,但建议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与银行协商暂停贷款追偿,并签订停贷协议备案;其次,若协商无效,可通过法律途径起诉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进而申请解除抵押合同,以免继续承担还款责任。

面对烂尾楼问题,消费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一是根据购房合同条款,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通常按日计算;二是若开发商长期未履约,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款及赔偿损失。但在开发商濒临破产时,立即解约可能导致退款无望,需谨慎考虑。

面临房屋烂尾问题,我们可与开发商沟通了解其资金状况。若开发商短期内能筹集资金并恢复施工,烂尾问题或可解决。若开发商破产,我们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向司法机构提起诉讼,追究其继续履约、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在遭遇所购置的商品房出现残破烂尾的情况时,广大购房者们可以采取如下几个有效途径进行维权和维护自身权益:首先,您可以向我们尊敬且具有信誉的开发商提出这一违约行为的异议。一旦开发商未能按照双方达成的约定及时完成房屋的交付事宜,便构成了合同上的违约行为。

面对房产烂尾困境,购房业主可采取以下对策:首先,通过诉讼或仲裁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其次,若开发商资金断裂,可给予其筹集资金的时间,若成功则烂尾房有望复活;若开发商破产且烂尾未解,应避免退款转为债权债务关系,以免在法院拍卖中优先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