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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预售商品房怎么处罚

时间:2025.04.07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471人
律师解析:
1.擅自预售商品房违法的。
按照规定,没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预售商品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会责令停止这种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还能并处已收取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2.要是开发商擅自预售商品房,购房人有权让其承担违约责任,比如退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等。
购房人也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市场秩序。
3.对于擅自预售商品房的开发商,监管部门会依据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遏制这类违规行为,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例如,在日常巡查中,若发现开发商有擅自预售迹象,监管部门会及时介入调查,查看其是否取得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一旦确认违规,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罚,让开发商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从而营造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保护广大购房人的利益。

案情回顾:

小许与某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并支付了预付款,然而后来小许得知该开发商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小许认为开发商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行为违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退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开发商却以各种理由推脱,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许遂考虑向相关部门举报。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未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预售商品房属于违法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停止该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已收取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本案中开发商明显违规。
2、购房人小许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退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等。小许也可向相关部门举报,监管部门会依据法律法规对开发商进行查处,以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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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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