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
外聘人员工作中骨折认定为
工伤,
医疗费用实报实销。
2.
停工留薪期,
工资按原福利待遇发放。
3.被鉴定为
伤残,
工伤保险基金按等级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看
伤残级别。
4.合同期满或本人解约,工伤保险基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单位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各地定。
5.外聘人员要及时
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能力鉴定,凭结果向单位或基金索赔。
案情回顾:小朱系外聘人员,在工作中不幸骨折。单位认为需小朱自行先承担医疗费用,待后续再处理报销事宜,小朱则要求单位立即实报实销。此外,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只愿发放
基本工资,与小朱认为应按原福利待遇发放工资产生分歧。小朱痊愈后被鉴定为伤残,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领取和标准上,小朱与单位也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规定,外聘人员工作中骨折认定为工伤,医疗费用应实报实销,所以单位要求小朱自行先承担费用的做法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为小朱报销医疗费用。
2、停工留薪期工资需按原福利待遇发放,单位仅发放基本工资不合理,应补足差额。
3、被鉴定为伤残后,工伤保险基金应按等级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合同期满或本人解约时,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按各地规定执行,双方应按此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