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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工伤保险待遇由谁申请

时间:2025.01.21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 阅读:905人
律师解析:
1.关于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规定:
通常来说,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需在特定时间内提出申请。
这个特定时间是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算,或者从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要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比如,职工在工作中意外受伤,单位就应从受伤当日起30日内去申请。
若遇到特殊情况,像事故情况复杂、相关证据一时难以收集等,经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备并获得同意后,申请的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时的处理办法:
若用人单位没有按上述要求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本人、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3.用人单位逾期申请的责任:
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在此期间产生的符合相关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都得由该用人单位来承担。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作中意外受伤,单位未在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称事故复杂、证据难收集,但未向社保部门报备。小朱伤后1年半才想起维权,此时距受伤已超1年,争议点在于小朱能否再申请工伤认定及相关费用谁承担。

案情分析:

1、关于申请时间,单位未在30日内申请且未经报备同意延长,存在过错。小朱本人应在受伤1年内申请,其超期申请不符合规定。
2、对于费用承担,因单位逾期未申请,按规定此期间符合条例的工伤待遇等费用,本应由单位承担,但小朱自身也错过申请时效,导致情况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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