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
工伤赔偿项目主要涵盖以下方面:
1.
医疗费:职工因
工伤接受治疗时,产生的费用需符合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以及住院服务标准,只有这样,相关费用才能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支付。
比如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检查费用等。
2.住院伙食补助费:若职工因工伤住院治疗,所在单位会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向职工发放住院伙食补助费,以保障职工住院期间的基本生活。
3.
停工留薪期工资:在此期间,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进行支付,确保职工生活不受太大影响。
4.
护理费:对于生活不能自理且处于停工留薪期的工伤职工,其护理工作由所在单位负责。
5.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
伤残等级来确定具体金额,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和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当劳动、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
解除合同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案情回顾:小朱在盐城某工厂工作时受伤,住院治疗产生了部分昂贵药品费用,其中部分药品不在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内。住院期间单位未按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也未足额发放,且单位未安排专人护理。小朱伤残后,对补助金发放也存在异议。
案情分析:1、对于小朱的医疗费,只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及住院服务标准的部分,才能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在目录内的费用需自行承担或按其他规定处理。
2、单位应按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住院伙食补助费,未按标准发放应补齐。
3、停工留薪期工资应按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未足额发放需补足。
4、单位应对生活不能自理且在停工留薪期的小朱负责护理。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按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合同期满或小朱提出解除合同时,相关补助金应按规定分别由基金和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