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十级
赔偿项目具体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该
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
工资。
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有明确计算标准的,一般是指
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
缴费工资。
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当劳动、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由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标准会有所不同。
这些赔偿项目是为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设立的,实际
赔偿金额会因地区、工资水平等因素而异,需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当地政策计算和处理。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
工伤十级。在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时,其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单位按实际缴费工资计算。小朱不满,且合同期满终止时,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数额也存异议。
案情分析:1、对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规定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应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单位按实际缴费工资计算不符合规定。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应按当地规定确定具体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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