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单说就是,假如那个欠债的人死了以后,他留下来的遗产被别人继承了的话,那那些继承人们就得用这份遗产来还他应该上交的税款和钱债。但是,要是这笔遗产还不够全额还债,那继承者可以选择只还能在遗产范围内还掉的那部分,除非他们愿意主动去还多出来的那部分。还有如果那些继承者不想继承这份遗产的话,那他们也可以不用管这个债务问题。

当欠债的人死了以后,要是他的财产没人来继承或者没人接受他的财产作为礼物的话,那这些财产就全部交给国家,然后用来帮助别人。不过要注意,如果这个人生前是属于集体所有制组织的一员,那他的财产就会归那个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所以欠债的人的财产并不会直接给到继承人手里,而是按照上面说的那样去处理。

当你跟别人发生了合同之类的纠纷,比如借钱,投资之类的,就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来决定哪个地方的法庭来管这个事情。比如说,你们之间的问题是跟哪个人有关的,或者跟什么东西有关的,都可以参考那些地方的法庭来审理。但是,这个协议不能违反法律规定的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比如说,如果你借给别人钱,那个人死掉了,他还有遗产的话,他的继承人就可以成为被告,参加到这个官司里来了。

简单来说,继承人要还钱给那些因为你爸爸或妈妈去世了而欠下的债主。但这里说的还钱是有上限的。那上限就是你继承到的有限财产能值多少就还多少。就是说,如果你爸爸妈妈死了之后,你发现他们留下来的遗产不够还所有的债,那你也不用硬着头皮去还超过遗产价值的那部分,除非你自己愿意多掏腰包。当然,如果你觉得这些债务跟你没关系,不想继承,那你也可以选择不还。

就是说如果人死了之后留下点什么遗嘱,然后把这笔钱给子孙后代,那家里人就要按照这份遗嘱上写的,用这笔钱去还他生前欠下的各种税和债。要是这笔遗产不够还所有的债,家里人就可以选择只还那些遗产能覆盖到的债,除非他们自己愿意多掏腰包。当然,如果家里人不想继承这笔遗产,那他们也不用管这个人欠下的债是怎么回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