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交通事故和
工伤死亡这两种情况是有可能同时去享受理赔的。
从
工伤方面来看,要是因为工作的缘故而遭受到了事故伤害,最终导致了死亡,那这种情况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进而能够享受到
工伤待遇。
而从交通事故的角度,
肇事方肯定是要承担相应的
民事赔偿责任的。
在
赔偿的项目方面,工伤待遇涵盖了丧葬
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等这些内容;交通事故赔偿,又有
死亡赔偿金、被
扶养人生活费等等这些项目。
不过,这里面有些费用可能会出现重复的情况,就像
丧葬费用之类的。
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一般是先通过交通事故去获得赔偿,如果赔偿的金额不够的那部分,就可以由
工伤保险基金来进行补足。
具体到每一个理赔的事宜,都得根据实际的情况,按照《工伤保险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的法律
法规来进行处理。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期间外出办公时遭遇交通事故不幸死亡。小朱
家属认为这既属于工伤死亡也属于交通事故致死,应同时享受两种赔偿。但小李认为部分赔偿项目有重复,不应重复理赔。双方就小朱
死亡赔偿事宜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小朱在工作期间因事故死亡可认定为工伤死亡,按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2、同时这是交通事故,肇事方应承担民事
赔偿责任。在赔偿时,对于重复项目如丧葬费用等,一般先由交通事故赔偿,不足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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