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夫妻房产更名后通常具备再次变更回来的可能性。
当通过合法的变更登记手续完成更名后,在满足特定条件时能够申请
恢复原状。
其一,倘若更名是由夫妻双方真实意愿所推动,不存在
欺诈、
胁迫等不良情况,并且后续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便可向
不动产登记部门提出申请,将房产名称恢复到更名之前的状态。
然而,需要留意的是,若更名之后房产已经进行了诸如
抵押等其他处分行为,那么在恢复原状的过程中,就可能会牵涉到相关权利人的利益协调等诸多问题,这会使得操作过程变得较为复杂。
例如,抵押
债权人的权益需要得到妥善处理,以确保其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总之,夫妻房产更名后要想再变回来,必须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
法规以及登记部门所规定的程序来办理。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整个变更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和稳定性,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引发的各种
纠纷和问题。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他们办理了房产更名手续。之后小朱想把房产名再变更回来,小胡作为不动产登记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更名是双方真实意愿且无欺诈胁迫等情况,双方达成一致可申请。但小丽提出房产已抵押,小静则认为这会使变更复杂,涉及权益协调。
案情分析:1、若更名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愿,且无不良情况,双方达成一致,按规定程序可申请将房产名恢复,这符合相关规定。
2、由于房产存在抵押情况,根据规定会涉及相关权利人利益协调,这会让房产名再变更回来的操作变得复杂,要谨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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