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家属的
陪护费通常是依据当地所规定的标准来进行计算的。
一般情况下,这笔费用是由用人单位来支付的。
其标准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一定比例。
在某一个地区就规定了,每人每天的陪护费是50元到100元之间,具体到底是多少,那得根据当地的相关
法规以及实际的情况去确定。
2.要是家属因为护理工伤人员而导致自己的收入减少了,那是可以主张自己的
误工损失的。
不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陪护费的支付期限,通常是以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作为依据的,最长可不能超过24个月。
同时,如果有多位家属一起对工伤人员进行护理,那就应该根据实际的护理人数来合理地计算费用。
3.总而言之,工伤家属的陪护费具体数额,必须要结合当地的规定以及实际的情况进行全面的考量,这样才能确保家属的权益得到合理的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作中受伤,家属小李、小胡参与护理。当地规定陪护费每人每天50-100元,家属主张按100元标准支付,用人单位认为应按50元。且小李因护理有误工损失,主张补偿,用人单位不认可,双方就陪护费标准及误工损失补偿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陪护费标准,应依据当地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在50-100元区间内,需根据具体情形判定合理数额,不能仅按家属或用人单位一方主张。
2、对于小李的误工损失,因护理工伤人员导致收入减少,其主张合理,用人单位应予以适当补偿。
3、陪护费支付期限以医疗机构证明为准,若超24个月需重新评估。多人护理应按实际人数合理计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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