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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约后我停贷怎么办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974人
律师解析:
如若业主所购置之房产项目出现烂尾未能按照预定时间交付,导致业主无法承受此压力而欲停止偿还房贷,业主可考虑采取如下这几种方式进行申请处理:首先,业主可尝试与相关银行进行商议谈判,阐述房屋烂尾对于其个人财产所带来的巨大损失。
因为这种情况下,房屋无法按计划交付使用,同时还要面临继续偿还高额房贷的经济压力。
为了缓解此种极度不利的状况,业主有权以合理理由要求银行暂停其房贷偿还期限;
其次,业主还有权通过向当地的人民法提出诉讼请求的方式,请求裁判庭判定解除其与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以及与银行之间的房屋抵押贷款合同。
在法院批准并判决合同解除之后,您将可以获得停止还款的许可;
再次,当遇到房屋烂尾这种严峻难题时,作为合法权益的受侵害方,业主有权利寻求包括建设部门在内的各级政府部门的协助援助,以便共同努力,推动问题的解决。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二十条规定,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已被正式宣告为无效或被撤销、解除,这使得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最终目标无法得以实现。
因此,在此类特殊情境下,当事人有权力申请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一、开发商跑路了还能办理房产证吗
(一)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来确定,也就是“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二)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开发商延迟办理产权证的时间超过90天的,业主完全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追究逾期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违约金的标准,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三)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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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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