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屋买卖精选解答 > 预售合同签订后开发商能否退房

预售合同签订后开发商能否退房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262人
律师解析:
关于签订预售合同之后是否可以撤销的事宜,确实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在如下几种情形下,我们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首先,当房子预售合同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签订的那份房屋认购书是不合规的,因为这意味着相关房产交易并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
这样的情况下,定金当然必须无条件退还给有权利要求退回的买家们;
其次,如果您作为买方没有按照前期承诺的时间和地点签署预售合同的话,那么无疑您会被认定为违约方,此时定金将不会进行任何形式的退还。
然而,如果该房屋的产权出售方在约定的时限内私自将物业转让给了其他人,并因此导致了最终无法按计划签署正式合同,那我们便认为这个卖方违反了他们的义务,应当向购买人支付两倍于定金金额的赔偿;
再次,若买卖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了预售合同,那么定金在卖家完全履约之后是可以用来抵扣部分购房款项或拿回到手中。
当然,在双方共同履约过程中,一旦有任意一方违反了合同条款,我们将会按照“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的原则来进行处理;
最后,如果买卖双方均未出现前面提到的第一种情形中所描述的违约情况,仅仅由于对预售(销售)契约以及补充协议内容上的分歧,从而使得正式签订合同的安排未能顺利进行,在此情况下,卖家应当无条件地将定金全部归还给购买者。
另一方面,如果在正式签订合同时其中一方向先前确认过的附加条款,如价格、房号、建筑面积等进行了调整并导致签约未果,这种情况即被视为违约,无论是买家还是卖家违约,定金都将不予以退还。
相反,如果是卖方违约,他们就应当向购买人支付两倍于定金的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