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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得房本开发商跑路了怎么办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832人
律师解析:
对于已离场的开发商,业主可以依法办理购房者所有权转让登记手续。此项工作需依次历经受理、审理、决议和告知四大环节。在此期间,业主与开发商必须密切配合,共同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然而若开发商无法取得联系或者已经破产,那么我们便需采取仲裁诉讼手段,以获取由法院签发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这一法律文件,以此替代开发商完成房产证的办理事宜。在购房合同中,通常设有一条解决争议的条款,该条款包含两种选择方式,即诉讼或仲裁。在签署合同时,业主只能从中选取其中之一。若选择诉讼作为解决途径,则只能通过诉讼程序进行处理;反之,若选择仲裁,则只能通过仲裁方式予以解决。尽管开发商的负责人可能已经离开,但其法人身份并未因此消失,这并不妨碍其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担任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角色。通过诉讼或仲裁,我们将获得具有法律效力判决书或裁决书,随后即可向所属法院执行庭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将会签发《协助执行通知书》。凭借这份《协助执行通知书》,业主便可携带购房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以及契税完税证明等资料,前往所属房屋权属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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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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