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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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该操作可行。定金主要支付给房地产开发商,且并未正式签署销售房契合同时。若购买方已与房产商签订预购协定书,并交纳购房定金,此类预订性质的合同主要作为担保签订正式合同之用,属于购买房产过程中的初级阶段。而合同更名实质上是解除原有合同,随后再重新签署新的合同,因此,办理更名手续相对较为简便。

确实,定金的支付对象仅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且未正式签署销售房屋的合同。倘若购房者已经与房产开发商达成预购协定,并且缴纳了相应的购房定金,那么这类性质的预订合约实际上仅仅是为了保障最终签署正式合同这一关键环节。鉴于此,这种预订性质的合同仅代表购房过程中的初期阶段,而合同更名则可看作是解除原先的合同后,重新订立新的合同,因此其更名手续相较而言较为简便易行。

购买房屋支付定金后,若解除认购协议并更换买方姓名,需重新签订预购协议及购房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承诺内容需与要约一致,实质性变更视为新要约。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等变更均属实质性变动。

完全可行,订金实际上只支付给房地产开发商而已,况且尚未签署正式销售住宅合同。若定购人已同地产开发商签署了预购协议,同时已经支付了购房订金,那么这份预订性质的合同仅是为了保障未来能顺利签署正式合同。

购房者在未签署正式销售合同前,对已支付给房产开发商的定金享有撤销权。预购协议作为购房初始阶段的担保,仅确保正式合同顺利签订。合同更名即解除原合同重签新合同,因此办理更名手续相对简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