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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他人名义购房房屋究竟归哪方

王* 江苏-淮安 房屋买卖咨询 2026.01.04 04:29:56 415人阅读

以他人名义购房房屋究竟归哪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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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以他人名义购房,房屋归属依具体情况而定。有合法约定且非政策性保障住房,实际出资人可主张房屋归属;若为政策性保障住房,借名约定可能无效,房屋归名义产权人,实际出资人可要求返还出资款及利息;无书面约定或证据证明借名合意,房屋归名义产权人。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当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借名买房约定,且所购房屋并非政策性保障住房,同时实际出资人履行了出资义务并占有使用房屋,那么实际出资人可依据约定主张房屋归自己所有或要求名义产权人协助过户。然而,若购买的是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借名购房约定因损害公共利益会被认定无效,房屋归名义产权人,实际出资人只能要求返还出资款和利息。要是双方没有书面约定或者约定无效,又无其他证据证明借名合意,房屋就按照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归名义产权人。如果您在借名买房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对房屋归属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4 07:15: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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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他人名义购房的房屋归属认定需综合考虑多种情况。若借名买房约定合法有效且房屋非政策性保障住房,实际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并占有使用房屋,可按约定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要求过户。若房屋是政策性保障住房,借名约定可能因违反公共利益无效,房屋归名义产权人,实际出资人可要求返还出资款与利息。若双方无有效约定及证据证明借名合意,房屋同样归名义产权人。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借名买房前,务必签订书面借名买房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降低风险。
-实际出资人应留存出资证据,如付款凭证等,证明自己的出资行为。
-避免借名购买政策性保障住房,以防借名约定无效造成损失。

2026-01-04 06:51: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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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他人名义买房,房子归谁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是双方有合法有效的借名买房约定,而且买的不是政策性保障住房,实际出钱的人已经出了钱,还实际使用了房子,那就能按约定要求确认房子归自己,或者让登记的产权人帮忙办理过户。
2.如果买的是经济适用房这类政策性保障住房,借名买房的约定可能因为损害公共利益而无效。这种情况下,房子归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的产权人,实际出钱的人可以要求登记产权人返还出的钱和相应利息。
3.要是双方没有书面约定,或者约定无效,又没有其他证据能证明有借名买房的意思,那房子就归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的产权人。

2026-01-04 06:12: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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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双方有合法有效的借名买房约定,且房屋并非政策性保障住房,实际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并占有使用房屋,可按约定请求确认房屋归自己,或要求名义产权人协助办理过户登记。
(2)若房屋属于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借名购房约定因违反公共利益可能无效,房屋归名义产权人,实际出资人可要求返还出资款及利息。
(3)若双方无书面约定或约定无效,又无其他证据证明借名合意,房屋归名义产权人。

提醒:借名买房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尤其是涉及政策性保障住房。建议在借名买房前签订书面协议,留存出资等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04 05:26: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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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有合法有效的借名买房约定,且房屋非政策性保障住房,实际出资人履行出资并占有使用房屋,可按约定请求确认房屋归自己,或要求名义产权人协助过户。
(二)若房屋是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借名购房约定可能因违反公共利益无效,房屋归名义产权人,实际出资人可要求返还出资款及利息。
(三)若双方无书面约定或约定无效,又无其他证据证明借名合意,房屋归名义产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2026-01-04 05:23: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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