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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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了开发商预售的商品房以后,由于种种原因,在房产权交付前想转让商品房,这种情况下预售的商品房是可以转让的,但是相应的手续还是要按规定办理的。

预售商品房转卖时,买家如需按揭贷款,款项将直接付给原始业主或开发商,而非转让方。因按揭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应直接付给房产所有权人或开发商。在我国,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负责此款项的支付。购房者在涉及预售商品房转卖时,应先签订转让合同,再按合约支付购房款。按揭部分由选定银行或金融机构代付给原始业主或开发商。

国务院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禁止预购商品房转售,并要求预售期内暂停相关转让和登记手续。实施实名制购房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以遏制私下交易,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

无论如何都无法被转让的。依据国法规定,所有未依循法定程序登记并领取产权证明书的商品房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转让的规定,而且,商品房预购者在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还没有竣工交付且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机构绝对不得为他们办理任何形式的转让等相关手续。

预售商品房在竣工交付及预购方取得所有权证前,禁止过户等转让交易。国家法律明文禁止预售商品房的再次转让,这也是导致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法进行转让的根本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