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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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有关于面积误差的约定时,不管该约定的面积误差是否在3%以内还是以外,均应依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处理方式处理。合同中没有关于面积误差的约定,则应参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购房合同条款,当房屋实际面积相较于产权登记面积如有不符,但未超过3%的范围内时,应依照实际测量结果计算房价款项;若此差异超出了3%的上限,则买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卖方需全额退还买方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而如果买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则可依据面积误差的具体比例以及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来确定是由买方进行补充支付、卖方独自承担、卖方进行退款或双倍退款等不同的处理方式。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面积差异的处理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买卖双方自主协商,约定面积误差的范围,如不超过1%或0.5%,并就解决方案和具体措施达成一致;二是依据法律规定,以3%作为面积误差比的标准。误差在3%内按实测面积结算房款,超过3%时,买家可选择退房或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

若商品房面积误差超过法定标准3%,买方要求退房且得到法律支持的前提是需根据当事人双方事先签署的购房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如明确规定面积存在差异时可退还定金,那么方可退款。反之,若合同中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则仅在开发商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致使合同目的无法达成的情况下,买方方有权提出退还定金的诉求。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交房时房屋面积有误差购房者怎么维权,面积误差比是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