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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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房过程中,若业主已付订金而开发商欲涨房价,应首先尝试通过沟通协商解决分歧。若协商无效,可寻求第三方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义务,并赔偿违约损失。如开发商仍不执行合同,导致业主购房目的落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需支付双倍定金作为补偿。

购房定金付后,若房价上涨,您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1.与开发商协商,表达按原价购房的意愿或寻求合理补偿;2.审查购房合同,明确价格调整及违约责任;3.咨询律师,了解法律权利;4.向监管部门投诉开发商违规行为;5.求助于第三方调解;6.必要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期间请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并注意法律时效。

在已付定金的情况下,若开发商擅自涨价,即构成违约。根据合同,双方应恪守约定,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按原价交付房屋。如购房者选择解除合同,可退还全部房款并获得利息补偿,同时,开发商还需双倍返还定金。这体现了合同法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支付定金后,开发商提价须担责。合同条件未变,双方应履约。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依约执行,退房时可索回房款及利息,并获双倍定金赔偿。保障权益,遵循合同条款。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

对于已交付定金但开发商计划上调房价的情况,建议先与开发商沟通协商。若无法达成一致,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并索回已支付房款和利息,同时要求开发商支付两倍订金作为补偿,并可对超过定金金额的经济损失提出赔偿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