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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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行司法实践中,二手房屋的定金协议被普遍认为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但前提条件是该协议须满足以下几点要求:首先,它必须具备合同生效所必备的各项要素;其次,作为附属的协议,其所附带的定金担保的主合同必须是合法且生效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共识,约定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以此来作为债权的担保措施。当实际交付定金的那一刻起,定金协议便正式成立。

避免二手房交易定金纠纷,需仔细审查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确保合同明确资金法律性质并标注“定金”字样。 同时,注意主合同和定金合同主体一致,并遵守定金金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规定。

二手房预付款退还遵循法律规定。若购房者因自身原因未签预售合同,定金不退。开发商违规签约、未获预售许可或隐瞒房屋情况,应双倍赔偿定金。双方无过错导致合同无法签订,开发商应退还定金。确保双方权益,依法处理退款事宜。

合同一旦正式签署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若一方未能履行其义务,另一方可根据法律追究其违约责任。合同中首次支付款项数额的变更,构成对原合同的实质性修改,需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否则无法变更。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条款,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合同一旦正式签署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若一方未能履行其义务,另一方可根据法律追究其违约责任。合同中首次支付款项数额的变更,构成对原合同的实质性修改,需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否则无法变更。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条款,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