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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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续与否仅需遵循民法典中规定的法定有效要件便可得到确认,而房地产物权的变动情况并不对合同效力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法定有效要件包括:第一,所签订的合同内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或社会公众所公认的优良风俗习惯;第二,签订合同时各方当事人应当具备完全、自由且真实的意愿表达。

关于房屋定金协议之各项内容,应依据当事人之意愿进行拟定,通常应涵盖以下诸项条款:1)当事人之姓名或公司名与地址;2)所交易之不动产;3)该等房屋的总数;4)每栋房屋的具体品质;5)确定房屋定金的数量。

商品房预售合同依法签订即时生效,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合法性。合同一经签署即具有稳定法律效力,除非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登记等前置程序。未经预售许可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

关于房屋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1.通过调解,即在由第三方担任主持人的情况下,纠纷各方以自愿为基础进行协商交流;2.申请仲裁,具体说就是申请人可请求相关的仲裁机构对争议点进行深入审察并依据法律法规作出公正裁定;3.启动诉讼程序,依照法定程序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状,旨在彻底解决整个房地产纠纷问题。

房屋买卖纠纷解决的法律程序第一步是确定管辖法院,然后精心编写起诉状,详述诉求的事实基础和证据理由。在满足受理条件时,人民法院会立案并将起诉状送达被告,启动诉讼程序,要求被告答辩参与诉讼。